在API网关平台上的零信任开发实施指南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设在永嘉市。 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 5 人以上。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人员配备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2 人。 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3 人。 其他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工作。 执业质量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执业质量保障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保密制度等。 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或人员,负责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监督。 4. 资金保障 具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能够保证业务正常开展。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使用。 5. 审计经验 从事审计业务 5 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审计经验。 接受过行业监管部门的检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 社会信誉 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制裁。 设立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设立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人员资格证明、执业质量保障制度等。 提交材料至永嘉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领取《注册会计师业务伙伴机构设立许可证》。 注意事项 协同伙伴机构的名称不得与其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作伙伴机构相同或类似。 合作伙伴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审计业务,只能业务伙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业务伙伴机构应接受财政局财政监督处的监督管理,定期报送业务开展情况。